Archive for July 6th, 2008

学军早就约了下午到茶博园听甬剧,终于实现在今天下午。想象一下,在一个赤日炎炎的下午,一伙貌似文人,在一个私人会所性质的博物馆,喝着绿茶,听着甬剧,哇,实在太大资了。

等我到了那里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是民进的活动,误打误撞,实在不好意思,就当是统战活动吧。呵呵。席间宁波甬剧团团长、同时也是《典妻》剧中“夫”的扮演者沃幸康老师做主题发言,回顾了宁波甬剧的历史,在座的有他的千金浙江工大外语专业研究生小沃,宁波十大杰出青年著名编剧产后复出的王晓菁美女,她的死党宁波大学的廖老师(也是俺嫂子级人物)、廖老师的妹妹不知道什么职业的小廖老师(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文化局的徐处长,学军(原来他也是民进的),晓东(刚刚帮我介绍一个学生去会展中心实习,特此感谢),民进的王主委和张秘书长,以及一位可归入文化产业家的民进文艺界别会员。

和这样一个群体在一起听甬剧实在有点战战兢兢,呵呵。倒是回忆了小时候在人民大会堂看《雷雨》,除了演员本人,只有我记得,那是在1983年。期间学到了很多东西,对甬剧有了全面的认识,还认真做了笔记(似乎俺是唯一作笔记的),可见门外程度。

说了不少,不符合门外汉的身份。但还是有一句话漏讲了。“甬剧振兴,每一个宁波人都光荣;甬剧衰落,每一个宁波人都有责任,而最大的责任除了政府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一直以来觉得日本对能剧的保护和弘扬很值得国内学习。

所以,在如此繁忙的期末,放下一切工作,赶到徐员外的会所,认真学习我们这个城市的戏剧的发展与渊源,繁荣与式微。

我的理念,地方戏剧以后还是小众化的,一个城市里有一群貌似精英分子,坚守着对地方文化和戏曲的敬仰,票价除了公益演出一定要非常昂贵,让人们知道如果用金钱来衡量,也该有个“实价”,才有“真货”。

不需要人人都喜欢甬剧,但需要有人真的喜欢甬剧,一如这个炎热下午里洋溢的热情。

BTW,最后沃团长献上了他最喜欢的《雷雨》里周朴园的一段唱,的确,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感情很难说清楚,这大概就是雷雨的魅力所在。

 毕业论文每年都有学生研究隐性广告,PD。但越来越多的政策开始出台,针对隐性广告。下面这则新闻就可以给隐性广告的研究者们以启示。

 

从7月11日开始,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将对主要地区、机场、车站、奥运场馆周边地区进行广告控制。任何非奥运合作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相关元素。媒体开办奥运相关栏目,也不得与非奥运合作企业合作。未经授权以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形象代言人的广告,相关媒体要停播。就是现场观众,比赛期间也不能穿带有广告色彩的服装。

“防范隐性市场行为,不仅是维护奥运合作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我们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中作出的承诺,它还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标志之一。”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说,这些隐性广告禁令将一直持续到9月17日北京残奥会结束,但中国政府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努力会持续下去,不会局限在奥运会举办期间。

据介绍,实行广告控制的目的,一是用于宣传奥运、宣传举办城市。二是从北京奥组委的角度明确赞助企业的地位。三是支持赞助企业的营销宣传。

陈锋说,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依法享有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市场营销的权利。只有保障好市场营销权,才能保护奥运合作企业支持奥运的积极性,才能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良性发展。

鉴于隐性广告为隐性市场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北京奥组委将会对电视媒体、平面媒体以及因特网进行监控,从源头上防范隐性市场行为。

奥运火炬传递期间,非奥运赞助企业用火炬形象做广告,非奥运合作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激情2008”、“奔向2008”等元素,媒体开办奥运相关栏目时与非奥运合作企业合作或者做广告,这些都在禁止之列。

北京奥组委发现问题后,首先将同行为人沟通,告知对方停止该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已经在事实上构成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进行处理。

中国广告协会也将切实履行行业引导和监督的职责,对发现问题采取前两次劝诫、第三次通报批评的做法。对典型性问题,中国广告协会还会通过大众传媒作公开点评。

北京奥运会对观众的穿着本来没有特别的限制,但观众不能统一穿带有广告色彩的服装,喝非赞助商饮料,进行隐性广告市场活动,这种群体性行为将被严格限制。北京奥组委在奥运门票上专门注明了相关规定:所有饮料都禁止带入场馆,观众可以在场馆内购买奥组委指定品牌饮料。同时,比赛时场馆内还将有专人负责检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进入场馆,工作人员将会用带有奥运会标志的不干胶贴在涉嫌广告标志上。 (记者赵婀娜、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