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 29 Jul 2008
接到当当送货员的电话,但因为大雨,只能请他明天送上。我知道,我的德勒兹快全了。
今天收到的书并不是我期盼的远流7月第二批图书,这第二批书是我花了640新台币付的邮资,书也不过千元台币,我这次选择了航空,说是“三天到达国外”(这“国”的概念真应该批判,但原文如此),还标注了地区,在三天之内,不想十三天过去了。书依然杳无音信,还不如寄200多新台币的海运呢。 说道运费总是心痛的。国内还好,可以和店家商议。我收到过最快的海外购书是英国的WILEY公司,从新加坡物流中心调货到大陆,只花了三个工作日,真够快的,而邮费高达近百美金,DHL的,到了宁波反而磨蹭,后来我自己去取的,宁波的DHL在望春那里,只停车取货一会功夫,手续繁琐,倒也安全。不想保安说我停的位置是经理专用的。不禁丧失好心情,说:“把经理名字告诉我,我去DHL总部投诉。经理的车位比顾客的还重要?”保安倒是老实孩子,说:我只是个保安。看他无辜,我马上拿了书把车开走。想想人家也不容易,这年头有道理并没有用处。
下午参加了由宁波经济研究中心牵头的务虚会,无主题变奏,宁波市政府领导亲临。严格遵守十五分钟的时间要求,结果大概是唯一一个遵守时间的。这个会很有意思,主题不严格不说,参加者还似乎要求是青年学者,大概领导多少也发现出思路还是年轻人有点闯劲。
晚上拿到的包裹又是亚马逊的,这是我的亚马逊7月1号包裹,2号包裹照例是8月15号左右才能收到。时间飞逝啊。
这包书是我仅有的一次和传播学关系不大的两本。严格意义上说是法学的著作,去年07到08美国最红的两本书法律书。
两本书的作者分别是Richard. A. Posner, 和Eric A. Posner
发现么?作者名字只有第一个词不同哦,哈哈。猜对了。这两本书,一本是父亲的,一本是儿子的。都是超级牛人。亚马逊也好玩,两本一起买给了很高的折扣,真是于我心戚戚焉。连LP监督下只能买一本都被迫放松了。
理查德·A·波斯纳,1939年1月1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律师,母亲是一位“非常左倾”(波斯纳语)的公立学校教师。 1959年以最优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A.B.);1962年以全年级第一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LL.M.)。 1963年开始为纽约律师协会会员。1962~1963年,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J·小布雷纳法律秘书;1963~1965年,任美国联邦贸易 委员会(FTC)委员助理;1965~1967年,任美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助理;1967~1968 年,任美国总统交通政策特别工作小组首席法律顾问;1969~1978年,任斯坦福大学法 学院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78~1981年,任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李·布雷纳·弗雷曼讲座法学教授;1981年至今,任美国联邦 上诉法院第七巡回审判庭(芝加哥)法官、首席法官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法律经济学高级讲座主持人。此外,他还是美国科学促进协会 (AAAS)和美国法律学会(AI.I)会员;1971~1981年,为美国全国经济研究局(NBER)研究员。1961~1962年,任《哈佛法学评论 (Harvard Law Review)》编辑; 1972~1981年,主持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研究期刊(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编辑工作。(都是牛到极点的学术刊物)
1981年,里根总统任命波斯纳为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并一干就是到今天。(1993-2000任首席法官)
任法官期间,波斯纳还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决意见(这意 味着每周近2 件),这个数量之多位居撰写司法意见最多的美国联邦上诉审(包括最高法院)法官之列(比美国联邦上诉审法院法官撰写的司法意见平均数大约高出两倍)。重要 的是,不像绝大多数法官,波斯纳从不用法律助手捉刀代笔,他总是自己披挂(或赤膊?)上阵。他说出来的话,用我遇到的一位他的前法律助手说,打出来就是一 段文稿,几乎不用修改。他不仅产出数量多,而且质量也很高。他的上诉审判决意见也是为其他联邦上诉法院引用率最高的法官前茅(大致高出平均数3倍)。而他 的学术著作也是如此,据1999年的几个研究分别发现,1978年以后出版的引证最多的50本法学著作中,波斯纳就占了4本(并属于前24本之列),数量 第一;他的总引证率也是有史以来最高的(7,981次),比位居第二名的学者(德沃金,4,488次)高出近80%。无怪乎,一个有关波斯纳的幽默就是, “谣言说,波斯纳每天晚上都睡觉”。
老波斯纳著作等身,创作量超级惊人。这点是我最佩服的。
而且他还是一个忠实的博客写作者。他的博客的合作者更是大名鼎鼎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G.BECKER( 加里·贝克尔),199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今年已经75岁了;L.POSNER(理查德·波斯纳),法学界的大师级人物,著述最丰,前无古人的联 邦法官,今年也已经66岁了。这两个在我们看来已经该回家安享晚年的老人家,明显一颗雄心从未老。看,他们和我们一样,写BLOG。
http://www.becker-posner-blog.com 这可能是世界上作者年龄最大的BLOG,一年以前,年龄加起来150岁高龄的BECKER和POSNER两人开始合作,共同写作。他们两人当然不准备在BLOG上记录琐事,很明显,从一开始他们就准备玩认真的,写学术。
从 2004年12月开始写作到现在,这两位老人保持了每周两篇的高更新率。年龄的增长虽说无可避免地降低了思维的效率。但对学术的热诚无疑让他们的写作充满 动力,除了每周有一篇成文的文章谈论法律案例或经济学问题之外,对于后继的评论,POSNER和BECKER都会尽量做出完善的回复。BLOG对于他们来 说是一个新的平台,允许他们在INTERNET时代开展一场全球范围内的开放性的学术讨论。对于这两个将学术当作自己生命一部分的老人来说,BLOG让他 们可以不受年龄带来的行动不便限制,让他们依然保持和最前沿学术的接触,这样的写作更像是一种快乐。
这种老顽童式的行事出自这两个人 并不惊讶,G.BECKER当年把经济学分析引入家庭、婚姻、吸毒者等领域,其开创性令人神往;而L.POSNER被誉为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创始人,又被恶 誉为多产的偶像破坏者;他们早年的作品早已让人们领略那种犀利的创造力。像他们这种大师级的学人的作品在质量上都是有保证的。对于读者来说,能够看到更多 大师的思考,和大师交流,绝对是一种享受。每次观看他们的BLOG,或深入发现,或另辟蹊径,大都能从文章中得益。(推荐大家去看看,最近的两篇两大高手都是写的纽约快餐工业,一篇就够厉害的。两篇,简直颤抖。)
那么何镇飚买的是哪两本书,而两个作者在两本书中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么?这两本书中的观点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且听下回分解。(实在太累了,又是凌晨三点。)